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智库重大(重点)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年11月21日 13:5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智库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明确的“十五五”时期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大使命任务,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等省委中心工作,强化供需对接,加强产学研融合,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应用价值、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选题方向和资助额度

智库重大(重点)项目设置48个选题,均系各市(地)、省直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任务提出的具体选题。申报者应严格依照选题组织研究,不得自拟题目申报。

智库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智库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项目责任单位按照1:1比例进行经费匹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

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智库重大(重点)项目应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我省实际,总结实践经验、阐释理论逻辑,深入开展战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着力在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

(二)资格条件

智库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申报智库工作1年以上,善于进行决策咨询研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团队成员应当具备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允许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智库重大(重点)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智库重大(重点)项目需填写经费预算,列清项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40%比例核定。

2.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课题。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销。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4.每位申请人仅可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类别。

四、项目管理

1.省委宣传部对项目研究进行跟踪管理。课题负责人须按照有关要求,接受过程管理、阶段检查,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出现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对内容质量不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各类课题,并通报给所在单位。

五、结项形式

本次智库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智库重大项目以研究报告加阶段性成果代表作的形式结项。研究报告经有关单位鉴定同意,阶段性成果代表作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等省级以上决策咨询刊物发表不少于2篇或被市(地/厅)级有关党政部门运用转化〔主要指决策建议成果或相关建议被市(地/厅)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报告等规范性文件采纳或被市(地/厅)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专项工作会议讲话采纳〕。

智库重点项目以研究报告加阶段性成果代表作的形式结项。研究报告经有关单位鉴定同意,阶段性成果代表作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等省级以上决策咨询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或被市(地/厅)级有关党政部门运用转化〔主要指决策建议成果或相关建议被市(地/厅)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报告等规范性文件采纳或被市(地/厅)委全会、经济工作会议、专项工作会议讲话采纳〕。

各类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代表作被全国社科工作办《成果要报》选用刊发或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刊发并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有关党政部门运用转化;阶段性成果代表作以黑龙江新质生产力智库专家或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身份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等报刊公开刊发理论文章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

六、审核把关

各相关学院应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项目负责人须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确保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信息填写一致。对于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不一致、申报学科信息填写错误、提交带有特殊标记的过程材料等,不按要求规范填写及逾期未报送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项目申请书须使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5年11月修订版),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7份。

各学院请于11月25日14:00前将Excel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dbndskc@163.com,由科技处统一申请OA用印,未按时报送汇总表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并于11月27日9:00前将纸质《申请书》及《活页》、Excel申报信息汇总清单统一报送至主楼722,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汇总表)以“单位+智库专题项目”命名发送至dbndskc@163.com。项目负责人同步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佘雨彤、石晶

联系方式:55190253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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