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年11月21日 13:42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按照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聚焦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明确的“十五五”时期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聚焦新质生产力、区域国别、满学清史、龙江特色文化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加快推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选题方向和资助额度

专题项目的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主要涉及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区域国别、满学清史、龙江特色文化等重点研究领域,研究者可自拟题目申报。

专题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项目责任单位按照1:1比例进行经费匹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

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应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二)资格条件

自本年度起,专题项目申报不再设置职称和学历条件,有完成课题研究所必备的身体条件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申报。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可申报项目,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课题。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销。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四、项目管理

1.省委宣传部对项目研究进行跟踪管理。课题负责人须按照有关要求,接受过程管理、阶段检查,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出现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对内容质量不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并通报给所在单位。

五、结项形式

本次专题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专题项目结项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以高水平论文形式结项,阶段性成果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研究报告2万字左右,其阶段性成果需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等省级以上决策咨询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或被市(地/厅)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转化应用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

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代表作被全国社科工作办《成果要报》选用刊发或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刊发并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有关党政部门运用转化;阶段性成果代表作以黑龙江新质生产力智库专家或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身份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等报刊公开刊发理论文章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

六、审核把关

各项学院应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项目负责人须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确保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信息填写一致。对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不一致、申报学科信息填写错误、提交带有特殊标记的过程材料等,不按要求规范填写及逾期未报送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项目申请书须使用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2025年11月修订版),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7份。

各学院请于11月25日14:00前将Excel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dbndskc@163.com,由科技处统一申请OA用印,未按时报送汇总表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并于11月27日9:00前将纸质《申请书》及《活页》、Excel申报信息汇总清单统一报送至主楼722,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汇总表)以“单位+智库专题项目”命名发送至dbndskc@163.com。项目负责人同步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佘雨彤、石晶

联系方式:55190253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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