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财政支农项目专家管理,更好地发挥专家在项目管理中的辅助决策作用,保证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财政支农项目管理质量,省农业农村厅拟组建财政支农项目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组织开展专家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和方式。面向从事一线科研教学工作的团队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推荐相关专业专家,不接受个人推荐,不限制推荐名额,允许一人申报多领域。
(二)推荐重点领域。与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相关的资金分配、立项批复、竞争遴选、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及规划编制等环节,项目资金管理相关需专家辅助决策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种植业类、畜牧业类、经济作物类、种业发展类、工程建设类、绿色发展类、项目管理类、农村经济类、规划类,细分类别详见附件 1。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
(三)熟悉本专业、本行业的国家政策、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出具评估管理报告或意见。
(四)在省内工作、身体健康的在职在岗人员(含经批准延迟退休人员)优先;因工作需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的退休八员,入库年龄可放宽到65岁。
三、工作内容
入库专家根据需要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三农领域相关项目评审、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绩效评价、规划编制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评审和业务咨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接受合理劳务报酬。
四、申报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专家,按照自身研究方向和专业领域申报,经农业农村厅各项目管理处推荐、复核、公示,形成专家库。在今后的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中,将随机抽取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辅助决策,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管理质效。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支农项目管理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中细分类别,填报附件1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支农项目管理专家库专家信息表》(附件2),报到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于8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neauzscqk@163.com。
五、联系人
王琪、马靖林
55190055、55191147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