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推动维稳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市委政法委拟建立哈尔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现请各单位推荐首批专家人选。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推荐范围
首批专家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在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人员评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人员不参与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估意见;
3.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4.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保证参加相关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活动;
5.从事所属领域工作或研究3年(含)以上,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较高权威性、较强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决策咨询能力。其中:党政机关人员需为在职副处级以上人员;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内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专业条件
1.行业类专家由民宗、发改、教育、工信、民政、财政、人社、自规、环保、住建、交通、水务、农业、文旅、卫健、应急、审计、城管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构成。
2.学术类专家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建筑学、水利学等学科研究的人员构成。
3.司法类专家由政法单位中的司法工作人员构成。
4.信访稳定类专家由政法委、网信、信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经验的人员构成。
二、专家职责
1.受市委政法委委托,参加全市范围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等工作。
2.围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提供专业指导,提出科学合理意见和建议。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坚持个人自愿原则,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首批专家申请表》,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荣誉或专业学术成果等能证明本人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一并向所在单位递交申报。所在学院审核后,在申请表“单位意见”处注明“同意申报”,暂不需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命名方式:
“xx学院-专业-姓名-哈尔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首批专家申报材料”
申请表电子版命名方式:
“xx学院-专业-姓名-哈尔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首批专家申请表”
相关证明材料命名方式:
“xx学院-专业-姓名-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推荐单位负责政审把关,落实推荐责任。在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通过电子扫描文本形式以单位名义报送材料。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选择专业,推荐专家人选,原则上每个单位每个专业至多推荐1人(如多人申报请排序推荐)。
(三)审核。市委政法委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入选专家。
(四)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哈尔滨政法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成为哈尔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险评估专家库首批专家,由市委政法委颁发证书。对公示期有异议的人选,按程序核查后取消资格。
四、相关说明
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23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版扫描件)发送至kjc@neau.edu.cn,不接受个人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5191456
联系人:王旭、马靖林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