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学校师生未委托代理机构自主撰写的专利,申请及答复流程可通过融合门户办理。可先将专利制作成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格式的案卷后(制作步骤详见附件),登录学校融合门户---网上办事大厅---科技处---专利电子申请及答复模块进行上传提交。教师提交的流程需经科研院长审核(学生提交的专利还需指导教师审核),科技处具体负责同志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系统。提交成功后,会在该流程中反馈电子回执,请申请人核对回执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通过”完成流程办理。如3日内未点击确认通过,视为已确认,流程自动办结。如有疑问或专利即将逾期请致电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王琪55190055
本科生申请专利,需由指导教师同意,签署专利申请声明(附加4),并提供科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成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