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推进存量专利盘点的通知
管理员 2025年07月01日 09: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校、科研机构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各学院请于7月12日前完成对2024年以来新增专利盘点入库工作。

一、盘点范围

对我校为第一单位、我校师生为第一发明人,2024年以来授权的所有存量专利进行盘点(详见各学院待建档列表)。

二、盘点日程

(一)建立发明人账号

7月2日-7月3日,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patentnavi.org.cn/高校和科研机构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按照入库名单,为本学院列表中未开通账号的教师建立发明人账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已有账号的教师,直接建档自评。

(二)存量专利信息建档及自评

7月4日-7月12日,各发明人完成相应专利建档及“专利价值分级自评”,并提交至学院初审(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请各学院管理员及时跟踪、督促专利发明人专利建档进展,完成所在学院全部存量专利的初审,并提交学校复审。

(三)学校复审

7月13日-7月17日,由科技处完成各学院提交的2024 年以来新增专利盘点入库授权的专利盘点工作,并持续跟进 2025 年授权专利盘点工作,形成学校有效待转化专利资源库。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和发明人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学院应及时掌握本学院专利盘活的整体进度,务必于7月12日前完成学院列表中的全部专利盘点,为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做好铺垫,同时要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声明制度;承担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应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对依托的项目信息进行声明。(声明流程详见:https://kxjsc.neau.edu.cn/info/1346/2540.htm)

(二)专利建档时,所有“*”标注项为必填项,按照系统内提示填写完成。如第一发明人已离职,则由我校第二发明人负责盘点,依次类推,学生专利由科技处统一评价。

(三)“专利价值分级自评”项,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自评等级。其中:5星代表该专利技术成熟度高,可直接用于产业;4星代表该专利具有较高的潜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3星代表该专利具有一定的潜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2星代表该专利潜在价值低,产业化前景不明朗;1星代表无潜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请慎重勾选一星、二星专利。

四、联系人

王琪55190055、王子龙55191147


附件1:高校和科研机构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2:学院管理员操作流程

附件3:发明人专利建档操作流程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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