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6年10月21日 10:18 浏览次数:次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牢固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紧扣“十五五”时期老龄事业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部署,聚焦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助老服务网络、提升老年健康保障水平、促进银发经济协同发展,破解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堵点难点。市社科联、市民政局决定联合开展“养老服务”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次专项课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立足民政养老主责主业,围绕健康老龄化、助老服务提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开展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兼具理论价值、实践深度与哈尔滨本土实践特色的决策咨询成果。

申报者须从以下给定题目中选定课题,可在既定题目框架内细化研究角度、聚焦研究切口、深化研究内容,课题名称不得修改。

1.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布局优化与运行效能提升研究

2.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创新与多方协同助老运营机制研究

3.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创新与助老积分激励机制研究

4.普惠性养老服务认定标准与运营监管机制研究

5.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保障机制研究

6.养老服务供需数字化对接平台建设与长效运营机制研究

7.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助老服务体系与“三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研究

8.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分级标准、老年健康支持与全链条照护服务模式研究

9.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与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研究

10.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产教融合育人机制研究

11.养老服务对象信息核查比对与智慧助老管理机制研究

二、研究要求

(一)聚焦养老领域现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实效牵引,紧扣我市养老服务、助老保障、老年健康服务中的关键点、瓶颈短板和长期制约因素开展研究,直面基层一线真实诉求。

(二)坚持小切口深度剖析。做到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运用“解剖麻雀”式调研,不求面面俱到,重在单点突破。选取典型助老养老实践案例开展穿透式研究,以个案剖析带动同类老龄问题破解,做到分析透彻、对策务实。

(三)突出决策咨询和成果转化导向。研究成果要立足民政履职实践,形成可落地的对策举措,为市委、市政府及民政部门完善养老政策、优化老年服务保障提供决策参考。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人资格。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限申报本专项课题1项,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专项课题申报。课题实行负责人制,课题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人员,不超过4人。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基础或前期研究成果。鼓励民政系统单位、养老服务机构联合在哈高校、科研院所协同申报。

(二)申报限制。相同或相近研究成果,已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包括专项课题、基地课题等)、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及其他省级、市级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1.《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1);2.《哈尔滨市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3.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四、课题立项

专项研究课题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结果确定后,市社科联将通知入选课题所在单位,发布《2026年“养老服务”专项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立项通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报人须信守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市社科联同意不得延期。

五、课题结项

(一)成果要求。申请结项须提交不少于6000字的研究报告及2000字的对策建议(均需附200字左右内容摘要)。课题成果须为原创,同步提交查重报告,文字重复率不高于15%,且未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

(二)成果验收。市社科联、市民政局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定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验收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课题,由市社科联、市民政局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六、成果推广

结题验收通过的课题成果,择优编发《问题与对策》报送市委、市政府,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参考使用。优秀成果在《哈尔滨社会科学》期刊、“哈视界” 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介发布,促进研究成果转化落地。

七、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需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2.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3日15:00—16:00将申请书和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送至主楼722室,申报书统一加盖科学技术研究院公章后返回扫描电子版。

3.学院将材料汇总后于11月4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PDF版及《汇总表》电子表格打包发送至dbndskc@163.com,邮件压缩包命名统一为“养老服务专项+申报单位”。

纸质版材料(申请书,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同步报送至主楼722室,《申请书》(加盖公章)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李老师、石老师

联系电话:5519025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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