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纪检监察学科发展,提升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水平,省社科联现开展2026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纪检监察专项)招标工作,现将我校此项工作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招标课题包括命题申报和自主申报两类。
命题申报课题设立9项,申报时从指定命题中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或研究任务范围,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自主申报课题须立足黑龙江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现实问题,紧扣纪检监察重点研究方向,自拟选题。选题方向:一是基层与重点领域监督治理实务研究;二是纪检监察“三化”建设与科技赋能研究;三是廉洁文化与廉洁教育建设研究;四是监察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五是纪检监察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和前沿问题,前期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三)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
(四)如曾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课题须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每人只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二)课题申报材料构成与报送要求:
1.《课题申报书》;
2.相关研究基础等佐证材料;
3.申报汇总表。
课题组申报需同步报送以上材料实名、匿名电子版材料;课题立项后,再向省社科联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实名纸质原件材料。
实名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签字盖章后合并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夹命名为“课题编号+申报人姓名+实名材料”(自主申报课题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实名材料”)。
匿名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完成匿名处理,删除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合并扫描为PDF文件,文件夹命名为“课题编号+申报人姓名+匿名材料”(自主申报课题文件夹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匿名材料”)。
(三)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通报单位,撤销立项,3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四)各单位应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特别是申报资格和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履行主体审核把关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研究周期。命题申报课题研究周期为6个月,自主申报课题研究周期为12个月。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延期,未经审批擅自拖延结题的,直接予以撤项处理。立项批复后的申报书具备正式合同约束力,立项人必须严格恪守申报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部研究任务,最终结题成果须与立项预期目标保持一致。
(二)课题管理。省社科联对课题实行全周期跟踪管理,中标课题组应精准把握研究任务要求,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有计划地完成研究报告起草等阶段性工作。
中期检查提交材料包括:中期检查表、阶段性研究文稿、实地调研情况等。结题验收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可报送领导决策的《社科成果要报》稿件、成果采纳应用证明、结题验收书、研究成果查重检测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等。此外,自主申报课题至少提交1篇公开发表期刊论文。
(三)经费使用。经费严格按照对应档次标准拨付使用,各课题组须规范执行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着力推动研究成果落地转化。
(四)纪律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课题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及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动员、初审、择优推荐工作,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诚信关。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11日9:00—11:00将申报书和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送至主楼722室,申报书统一加盖科学技术研究院公章后返回扫描电子版。
学院将材料汇总后于9月11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PDF版及《汇总表》电子表格打包发送至dbndskc@163.com,邮件注明“2026年度纪检监察专项—学院名称”,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李老师、石老师
联系电话:5519025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