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和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免于省级初筛指标为25项。请各学院按照指标分配情况自行组织评审,按推荐顺序确定免于初筛人选,其余申报项目需报送至省社科办参加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上报国家资格,未参加省级预评审的项目不予以上报国家。
各学院需重点把关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学风文风等方面问题,认真审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工作程序对《申请书》、申请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以质量为先原则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一)省级预评审(2026年5月25日起)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专家学者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于5月25日9:00前将预评审项目材料报送至主楼722,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一式1份;
(2)《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申请书》中缝,要确保所有参加预评审人员都提交了《课题论证活页》,并核对好份数;
(3)《国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预评审)》一式1份,审核后盖章;
《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务必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6年)》学科分类中的一级学科规范填写。
2.电子材料:
各学院请于5月25日9:00前,将按照申报学院和申请人分类汇总的《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文件名统一用“东北农业大学_XX名字_申请书”、“东北农业大学_XX名字_课题论证活页”)及《国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预评审)》发送至邮箱dbndskc@163.com。
3.免于初筛人员报送材料(2026年5月25日前)
(1)纸质材料。预评审阶段,免于初筛人员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电子材料。5月25日9:00前,将电子版《国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免于初筛)》发送至dbndskc@163.com。
(二)正式申报(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3日17时)
1.申报方式: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链接: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申报系统于5月29日零时至6月3日17时开放,请各学院组织项目申请人于申报系统开放时间段填写好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待审节点(务必注意,系统关闭后,处于“暂存”状态的申报材料将不能再提交)。
2.材料报送(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9日)
请学院要严格做好申报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线上线下填报的《申请书》内容要完全一致,仅限通过预评审、免于初筛、结项优秀项目负责人新申请项目和港澳台学者申请项目)。
《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自行打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通过后统一盖章。申请人要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成果形式、预期结项时间等信息,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3份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须分学科并按申报序号顺序(小号在上)摆放打包材料(不得将不同学科材料打包在同一捆中)。此次材料打包不再区分通过预评审负责人申报项目、免于初筛专家申报的项目、结项优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港澳台学者申报项目(只按一级学科分类)。
(三)倾斜支持
对承担上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结项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申报,在申请新项目时不受免于省级初筛和省级预评审申报指标限制。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学者申请新项目时也不受申报指标限制。请各相关学院填写《黑龙江本年度申报且承担上一个国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优秀及港澳台申请人名单》,并于5月25日9:00前将名单发送至dbndskc@163.com。
二、材料审核要求
各学院要发扬学术民主,严格把关质量,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3.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课题组成员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
4.不采用2026年5月新修订《申请书》的;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课题论证活页》中出现包含前期研究基础在内的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
5.《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或《选题说明》超过300字的;在申报系统中未如实填写论证字数的。
6.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6年6月7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同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
7.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国家社科办或省社科办通报批评的。
同时,要对以下情形重点审核把关:
1.需重点确认担任校级行政领导职务的申请人是否能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开展研究。为防止行政领导以“学术挂名”挤占申报资源,不鼓励担任校级行政领导职务的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
2.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须着重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
3.新申请课题与本人此前承担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选题相似度较高的,须着重审核是否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是否存在重复申报。
4.申请人填写的前期成果中,有在国(境)外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的,须着重对相关论文和著作进行意识形态把关。
请各学院对照《申报公告》和上述情形进行认真审核,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学院在审核申报材料时,要重点按照《申报公告》第一、四、五、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严格落实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凡在申报过程中出现违反申报限定要求、申报纪律等情形及《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减少或取消相关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落实《申报公告》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接受、整理和审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不出差错,尤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成果形式、预期结项时间等信息。
2.请各单位对照《公告》及本《通知》要求,有序推进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佘老师、石老师
联系方式:0451-55190253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链接:http://www.nopss.gov.cn/n1/2026/0506/c431027-40714613.html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