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年09月01日 13:5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关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2025年度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招标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省红色文化研究中心拟招标课题共10项,单项课题经费额度为1万元,结题时间为2026年1月底。申报课题需从《2025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中进行选择,申报人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投标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报材料构成:

(1)申报书(附件2);

(2)相关研究基础的佐证材料;

(3)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

课题须同时报送实名材料和匿名材料电子版。

实名材料:将材料(1)(2)打印,经签字盖章后,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再同材料(3)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实名材料”;

匿名材料:将材料(1)(2)中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印章等信息隐去,压缩为一个文件,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匿名材料”。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通报单位,撤销立项,3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4.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书》各项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的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省社科联同意不予延期。

2.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熟悉课题研究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的支持,开展课题实地调研工作具有相对便利的条件。

(4)课题申报人具备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六个一批”人才资格,或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五、截至时间。

请各学院统一收齐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于9月11日9:00-9:30期间报送至主楼722,经科技处集中审核盖章后现场取回发放给老师,与佐证材料统一扫描后,按照通知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dbndskc@163.com),截止时间为9月12日9:00,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佘老师、石老师

联系电话:55190253

电子邮箱:dbndskc@163.com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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