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高质量振兴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高水平谋划编制我省“十五五”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黑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所于近日发布了《黑龙江省“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遴选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
本次“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共10项,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黑龙江省“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研究指南》(详见附件1)的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负责人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负责人须为申报课题领域的专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须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并拥有一定的本领域相关资料积累。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课题负责人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委托单位同意。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2.填写材料:申请人如实填写《黑龙江省“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2)。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七份),档案袋上请注明“黑龙江省‘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申报”字样。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word版本及盖章后扫描件,并以“申报课题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书)。
4.组织评审:黑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所将组织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四、课题进度要求
公开遴选课题应按照以下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项目负责人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黑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所签订课题合作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项目负责人应在签订协议后7日内组织开题,正式启动课题研究,并向黑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所提交开题报告。
3.项目负责人应于11月下旬完成课题中期研究,并向黑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所提交课题中期报告,黑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所将组织专家召开中期评审,对研究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4.项目负责人根据中期评审意见建议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黑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所正式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简洁精炼、开门见山,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对策建议。黑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所将对最终成果组织评审验收,通过验收后办理结题手续。
五、经费资助
Ⅰ类课题原则上给予50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Ⅱ类课题原则上给予每个课题15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
六、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所
联系人:牛琨、王楠
联系电话:18645089461,15204662513
(二) 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石晶、康立功
联系电话:55190253、55190055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