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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控局综合司于近日发布了《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请相关教师认真研读文件,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尽快与科技处联系,以便为老师开通填报权限及提前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担当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开展项目攻关,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申报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因任务特殊,项目牵头单位网上填报申请书的受理时间为20天。
——申报人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正式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
——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并组织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评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重点专项的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本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三、具体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8:00至4月9日16:00。因受理时间紧,盖章相关材料可在4月14日前补充提交。
请提前至少两天在系统中提交,以便科技处审核。
四、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010-88387129,010-88387238
3.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函笑、王子龙
电话:55190055、55191174
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规定,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通知通告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