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第七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公告
管理员 2025年02月25日 14: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现转发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第七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公告的通知,正文如下。

为建立高水平专业化项目管理团队,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做好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规定(试行)》,决定面向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招聘第七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数量

第七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招聘数量不超过20人。其中,项目管理岗不超过18人,政策研究岗不超过2人。

(二)岗位职责

1.项目管理岗

(1)承担所负责专项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月度跟踪、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任务;

(2)起草所负责领域专项工作方案、工作进展、工作总结;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研究岗

(1)结合科研项目管理开展农业科技政策研究;

(2)在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背景下,围绕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开展研究;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范围

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正式在编职工。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信念坚定,作风正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纪律和制度,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二)作物学、植物保护、土壤学、资源环境、水产、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与工作背景,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

(四)认真负责,恪尽职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能够保证聘任期间全时在中心工作;

(六)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与中心在编干部职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曾担任过中心项目专员但离任不满2年的;

(三)无工作单位或未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

(四)因违规违纪、科研不端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

(五)本单位(指法人单位或上级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有人员正在中心担任项目专员的;

(六)有意在聘任期间申报中心管理的农业科技项目的;

(七)已经牵头或参与中心管理的农业科技项目的。

四、报名方式

(一)有意应聘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的人员,经本单位同意,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第七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申请表》邮寄我中心党办人事处,同时将word版报名表发送指定邮箱。

(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甲18号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010-59198028

邮箱:nyncbkjfzzxdbrsc@163.com

邮寄材料注明:科研项目管理专员报名表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中心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遴选确定人选。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测试,对通过测试的人员,报中心常务会议审议确定招聘人选。

(三)办理手续。中心向项目专员所在单位发送聘任函,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事项

1.项目专员在中心工作期限为2年。

2.项目专员在聘任期间,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保留在原单位,中心按规定标准统一发放劳务费。

3.项目专员是中共党员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按月交纳党费。

4.项目专员的其他事项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流动编制项目专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附件: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第七批科研项目管理专员申请表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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