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征集的通知
管理员 2024年11月13日 16:4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征集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农业农村数据领域行业标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农业农村基础通用和行业急需数据标准,解决数据质量不统一、数据传输协议不一致、数据平台难打通等实际问题。

(二)应用导向。坚持标准来源于实践、应用于实践,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参与标准编制,为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定可行、适用、实用的标准。

(三)创新引领。鼓励将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入农业农村数据领域标准制定中,推动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应用。

二、申报范围

申报人可围绕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框架(附件1)六大类标准,自行提出基础通用、行业急需的标准项目。数标委秘书处前期组织委员单位研究提出了拟制定标准项目清单(附件2),申报人也可选择清单内标准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鼓励申报人协同行业上下游和政产学研用各方力量,联合开展标准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工作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标准制修订流程,能够组织稳定的项目团队按时完成标准项目。已通过数标委立项但尚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团队,不具备申报新项目的资格。

(三)申报项目应有研究基础,标准草案应明确各章节主要技术内容,成熟度高、可行性强,编写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项目负责人自行提出的标准项目应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并登录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td.samr.gov.cn/)进行标准查新,确保不与现行标准项目交叉重复。“一稿多投”的标准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前将汇总后的附件3~5的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报送至主楼717,同时将附件3~4(word格式)、附件5(excel格式)的电子版发至r13796701698@163.com邮箱。

(二)组织评审。数标委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农业农村数据标准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申报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完善标准申请书、草案等材料。

(三)推荐入库。数标委秘书处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的通知》要求,将储备库中的标准项目分批推荐至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靖然、李函笑、初鸿

联系电话:55191456、55191147、55190055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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