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个人:
近期,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相关教师认真研读文件,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6月1日前与科技处联系,以便为老师开通填报权限及提前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请人需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申请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我校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把关参与单位科研诚信情况,项目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2。各项目负责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7.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要求对指南内容全覆盖,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2.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申报指南中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日8:00至7月3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人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科技部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1)“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2
(2)“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93、 010-88225057
(3)“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7、010-58884829
2.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函笑初鸿
电话:55191147 55190055
附件:
1.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
2.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3.“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 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4.“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5.“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