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15个重点专项的通知
管理员 2023年04月29日 13:2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个人: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15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各相关学院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负责人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我校做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在撰写申报材料时,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参加单位及参加人员严格把关。

1. 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各项目负责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8.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要求对指南内容全覆盖,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 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

4.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

四、具体申报形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分析,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8:00至6月16日16:00。因项目预申报书填写前需创建个人填报账号及创建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7日前与科技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

(一)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函笑初鸿

电话:55191147 55190055

(二)专业机构联系方式

1.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 业务咨询电话:

(1)“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87

(2)“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59

(3)“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64

(4)“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65

(5)“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4

(6)“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97

(7)“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6

(8)“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4

(9)“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3

(10)“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66

(11)“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1832

(12)“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0207

(13)“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67

(14)“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5

(15)“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200

附件:

1.“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揭榜挂帅”榜单

2.“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揭榜挂帅”榜单

3.“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4.“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5.“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6.“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7.“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揭榜挂帅”榜单

8.“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揭榜挂帅”榜单

9.“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揭榜挂帅”榜单

10. “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揭榜挂帅”榜单

11.“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2.“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3.“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4.“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揭榜挂帅”榜单

15.“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6.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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