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发展战略重要论述和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黑龙江省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丰富完善我省农业区域协作发展理念、战略和政策体系,提高农业区域协作质效,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向全省征集遴选农业区域协作发展研究方向专家人才,具体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标准。拥护觉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学风道德。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覆行职责。
3.熟悉农业区域协调发展、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边境地区乡村发展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农业发展动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3年以上。
4.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质(从事农业行政管理工作的专家,需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当职级)。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且能够保证完成相关评审咨询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农业区域发展类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主要从事农业区域发展和区域协作等方面研究实践,能够清晣把握不同区域的农业资源优势、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能准确分析区域间互补性。熟悉国家和地方的农业政策法规,具备良好的政策解读和应用能力。具有策划组织实施现代农业合作、大宗农产品产销、农业品牌宣传推介等工作经历。从事过省际、市际间产业共建、农业协作、劳务协作、科技协作、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和农业联合执法等工作。
2.农业农村产业类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农业产业方面的研究人员,对相关领域有深入了解,熟悉农村经济运行规律,掌握农业产业政策、农村金融、农村土地制度等方面的知识。能够把握农业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动态,从宏观角度为产业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和指导,帮助制定长远的发展目标和路径。能够分析政策对农业产业的影响,精通农产品加工、流通、市场营销等相关知识,熟悉农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和特点。
3.农业农村工程财务类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精通会计、财务、税务理论,熟悉工程成本核算、财务报表分析、资金管理等内容,掌握新会计准则、税收政策变化对工程财务的影响,掌相关工程财务法规政策。精通工程建设流程,从项目前期规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工作内容与要求。熟悉工程预算、造价管理等知识,能够熟读工程图纸、理解工程量计算规则,准确进行成本核算与控制。有丰富的工程财务管理实践经验,主导或参与过多个大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熟悉不同类型工程特点与财务问题处理方法,具有财务分析与决策能力和工程成本评估能力。
二、相关流程
(一)个人申报
1.请各学院申请人员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区域协作方向专家人才申请推荐表》及汇总表,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业绩证明、获奖证书等),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4月15日10:00前先将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及申请推荐表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715,科技处审核统一申请用印后,各学院取回申请推荐表交还申请人,再将各学院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推荐表PDF扫描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汇总后发送至 kjc@neau.edu.cn。
申报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
“xx学院-姓名-黑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区域协作方向专家人才申请”
申请推荐表电子版命名方式:
“xx学院-姓名-黑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区域协作方向专家人才申请推荐表”
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xx学院-姓名-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推荐
2.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审核专家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进行推荐,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重点审核申报对象的资质及申投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申请人将《黑龙江省农业农村领域区域协作方向专家人才申请推荐表》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职务证明或能证明本人技术能力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发送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区域协作促进处:0451-82632591
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0451-53650831
(二)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王旭、孙靖然
联系电话:0451-55191456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