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实《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广泛吸纳人工智能高端人才,汇聚人工智能智力资源,支撑全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省发改委现面向省内高校公开征集相关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在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拥有深入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二、征集方向
(一)人工智能支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算力。
(二)人工智能应用拓展,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农业、制造、能源、文旅、消费、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助残、交通运输、低空经济、科学研究、社会治理、安全治理。
(三)人工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消费终端。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3.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能够胜任委托工作,依法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对知悉的相关内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专业条件
专家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职务,具备较高的技术或理论水平,拥有丰富的相关领域项目经验,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前沿动态。
四、征集程序
(一)报送要求。
1. 申请人填写完成附件1《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汇总表》可编辑Word版;
2. 申请人填写完成附件2《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表》,需同时报送可编辑Word版,以及打印后签字的纸质版;
3. 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双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等材料的扫描件,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报送,无需纸件。
请各学院于2026年8月31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材料,报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汇总+XX学院”。附件需包含学院汇总表,以及以每位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该文件夹内须包含对应申请人的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纸质版送至主楼729,所有用印手续由科研院统一办理。
(二)申请人须对所填写信息负责,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填报。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专业能力、道德品行等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推荐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推荐顺序做好排序。
(三)省发改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经审核后择优将专家纳入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库。
(四)本次专家征集工作结束后,专家库将长期实行动态更新机制。专家入库后,若个人信息发生变动,须及时向省发改委反馈更新。
联系人:王琪 55191276
邮箱:13384650297@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