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审查重要提示
管理员 2023年04月01日 17:21 浏览次数:

为方便服务对象,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公,加快审查速度,本着“让服务对象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原则,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品保办”)发布《农业植物新品种在线申请和审查工作规范(试行)》(见附件1),自4月1日起施行。

请申请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提交品种权申请时,请申请人主动上传由全体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二是线上提交申请后,审查员依据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不再要求邮寄纸质材料,如申请文件、DUS委托测试报告、补正书、意见陈述书、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等。

三是申请人可以在申请系统中自行打印相关通知书,如《品种权申请受理通知书》《初步审查意见通知书》《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初步审查驳回决定》《手续合格通知书》《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实质审查驳回决定》等,有特别需求需要原件的请联系品保办,联系电话见附件2。

四是品保办的各种文件,以线上发出日为送达日。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耽误品保办指定的期限,导致权力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品保办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力。

五是关于2018年及以前申请的品种,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补正书、意见陈述书、DUS委托测试报告等中间文件,仍以纸质件形式提交。

附件:

1.《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在线申请和审查工作规范(试行)》

2.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系方式


上一条:关于举办专利申请快速预审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填报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 哈尔滨 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技术支持:继峰科技